新晃县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4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的新晃县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2、政府采购编号:晃财采计[2023]123号
3、委托代理编号:ZYJSCG2023-046
4、采购项目预算:10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 产品 |
1 | 新晃县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 详见磋商文件 | 1批 | 100万元 | 100万元 | ¨ |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t监狱企业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1(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略) 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到中誉 (略) ( (略) 鹤城区华园小区1栋1单元201室)领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地点:中誉 (略) 会议室( (略) 鹤城区华园小区1栋1单元201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磋商说明
1、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史维静
2、电 话:0745-*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晃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史维静
电 话:0745-*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
委托代理机构:中誉 (略)
联系人:危倩云
电 话:*
地 址: (略) 鹤城区华园小区1栋1单元201室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