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 (略) 高炉废渣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蒙 (略) (以下简称“蒙自公司”)注册于2014年,位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屯―雨过铺片区”内的冶金材料加工区, (略) 北 (略) ,总占地面积 *** .72m2(其中生活区面积2331m2,生产区面积7326m2,原料堆场 *** m2,尾矿堆场300m2), (略) 理24万吨钢渣的生产线1条,年产小铁(离子钢)7200吨、铁精粉2400吨。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蒙 (略) 高炉废渣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单位:蒙 (略) 。
3、建设地点: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大屯―雨过铺片区”内的冶金材料加工区, (略) 北 (略) 。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占地:总占地面积 *** .72平方米
6、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年处理24万吨钢渣的生产线1条,设鄂式破碎机、湿式球磨机、磁选机、高频脱水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公用工程(供电、供水、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环保工程包括回用水池、垃圾池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4年5月15日取得了 (略) 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蒙发改函[2014] (略) ),同意本项目开展相关的前期工作。
本项目于2016年9月正式投产运营,期间一直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造成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未能及时、有效的开展。据《云环通〔2016〕 (略) 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因此,蒙 (略) 于2016年9月委托太原核清 (略) 进行高炉废渣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工作,2017年10月31日取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 (略) 关于《蒙 (略) 高炉废渣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临时环保备案意见》,文号:红环发[2017] (略) 。
2020年12月31日取得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 (略) 合法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 (略) : *** 25Q001Q。
本项目于2016年开工建设,同年9月投入生产,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 (略) 关于《蒙 (略) 高炉废渣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临时环保备案意见》提出的整改意见,公司于2018年至2021年 *** 续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该项目的主要设备运转正常,处理能力已达设计能力,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均按环评报告及环保临时备案意见要求建成,具备了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本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实际总投资713万元,新增投资主要为环保设施投资,环保计划投资 ***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78%,实际投资 ***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 %。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蒙 (略) 高炉废渣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主要生产设施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蒙 (略) 高炉废渣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书》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 (略) 的审批意见,建设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保设施等基本与环评一致,无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1)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球磨机和湿式磁选机 (略) 产生的废水,废水经项目区四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
(2)生活废水:本项目位于蒙自经开区范围内,租用 (略) 泥灰岩矿山闲置空地,目前污水排放未规划纳入蒙自经开区污水收集范围内。项目区食堂废水经容积为0.5m3的 (略) 理;其他生 (略) 理后的食堂废水进入8m3污水收集池, (略) 理后用于项目区内洒水降尘。
(3)厂区内设有雨污分流系统,在厂区 (略) 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30m3,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沉 (略) (略) 洒水降尘。
2、废气
(1)项目破碎机用彩钢瓦三面围挡同时开口避开主导风向,在破碎机进料口上安装软胶管喷头,对进入破碎机的钢渣进行喷淋洒水,控制洒水量,使钢渣表面湿润,降低粉尘的产生量;
(2)尾矿堆场设有彩钢瓦顶棚及三面围挡,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成品无永久堆场,临时堆场使用篷布覆盖;
(3) (略) 均混凝土硬化,原料库区使用大颗粒钢渣进行铺设, (略) 进行洒水抑尘,在干旱少雨的季节,道路使用较大颗粒钢渣进行铺设 (略) 增加洒水降尘频率;
(4)球磨机进料口设有彩钢瓦顶棚及三面围挡,在铲装进料前对料子进行洒水降尘。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磁选机、球磨机、高频振动筛和板框压滤机等设备,
破碎机用彩钢瓦三面围挡, (略) 安装减震等降噪设施 (略) 房设置隔音板等。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为生产尾矿、循环水池污泥、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泔水和旱厕粪便;危险固废为机械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润滑油。
(1)一般固废:项目经破碎和干湿磁选机产生的尾矿两为432t/d;经球磨机和湿式 (略) 理后的尾矿产生量为336t/d;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四级循环水池沉淀过程会产生污泥,产生量约为6t/a。
生产尾渣和循环水池污泥外售给蒙自 (略) 和 (略) ,用作水泥生产原料。
(2)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间员工共计24人,均在项目区食宿,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统一运至雨过铺垃 (略) (略) 置。
(3)食堂泔水:项目食堂产生的泔水用专用桶收集后交由周边农户运走高温消毒后用作猪食。
(4)旱厕粪便:旱厕粪便由周边农户清掏后用于农地施肥。
(5)危险固废:项目运营后生产设备、机械维修过程将产生的废润滑油,此类固废属于危险废物, (略) HW08(废物代码900-214-08)。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设备均为新设备,检修频率较少,一般1年3次,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可知,此类危废产生量约为0.03t/a;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在厂区内设1间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4m2,暂存间已做好防渗、防腐蚀措施,有醒目的危险警告标志,由专门工作人员管理并上锁。
四、环境保护验收情况
1、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在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8月2~3日),该项目的生产负荷大于75%,符合竣工验收的工况要求。
2、废气
(1)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情况:1#对照点:0.101~0.137mg/m3、2#监测点:0.350~0.469mg/m3、3#监测点:0.217~0.334mg/m3、4#监测点:0.366~0.455mg/m3,最大值为0.469 mg/m3;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各检测点颗粒物最高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2)表7中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球磨机和湿式磁选机 (略) 产生的废水,废水经项目区四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生活 (略) 理后的食堂废水经污水 (略) 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4、噪声
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60dB[A]、夜间最大值48dB[A],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
5、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为生产尾矿、循环水池污泥、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泔水和旱厕粪便;危险固废为机械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润滑油。
1、一般固废
(1)生产尾渣
项目经破碎和干湿磁选机产生的尾矿两为432t/d;经球磨机和湿式 (略) 理后的尾矿产生量为336t/d,经收集后在存于尾矿堆场,外售给蒙自 (略) 和 (略) ,用作水泥生产原料,处置率100%。
(2)循环水池污泥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四级循环水池沉淀过程会产生污泥,产生量约为6t/a。外售给蒙自 (略) 和 (略) ,用作水泥生产原料,处置率100%。
(3)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间员工共计24人,均在项目区食宿,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统一运至雨过铺垃 (略) (略) 置,处置率100%。
(4)食堂泔水
项目食堂产生的泔水用专用桶收集后交由周边农户运走高温消毒后用作猪食,处置率100%。
(6)旱厕粪便
旱厕粪便由周边农户清掏后用于农地施肥,处置率100%。
2、危险固废
项目运营后生产设备、机械维修过程将产生的废矿物油,此类固废属于危险废物, (略) HW08(废物代码900-214-08)。本项目在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量约为0.03t/a;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在厂区内设1间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10m2,暂存间已做好防渗、防腐蚀措施,设有危废标识牌,由专人管理并上锁,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用于皮带、球磨等设备的齿轮润滑使用。
废矿物油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用于皮带、球磨等设备齿轮润滑。
(略) 置率为100%。
5、总量控制指标情况
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6、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蒙 (略) 高炉废渣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环境管理措施基本落实,环保机构健全。企业在落实了现状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均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法规和“三同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档案和规章制度,工业固体废物均 (略) 置。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满足环评、环评批复和相关管理要求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踏勘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 (略) 门的批复进行工程和环保设施的建设,并运行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环评、环评批复和相关管理要求的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验收负责人为蒙 (略) 法人代表:聂强,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附后。
八、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0日-10月25日,共计20个工作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略) 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十一、反馈方式
蒙 (略)
联系人:周若浩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大屯―雨过铺片区”内的冶金材料加工区, (略) 北 (略)
蒙 (略)
2021年9月20日
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