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危险废物处置
询价公告
受公司安全环保部委托,现就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询价通知如下:
1.询价范围
本次询价主要内容为危险废物处置工作,见危废处置处置表(数量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记载为准)。工作内容包括运输、处置及配合办理配套的环保审批程序等相关内容。
危险废物处置表
标段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废代码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标段一 | 废油水混合物 | 900-007-09 | 吨 | 8 | |
废片碱包装袋 | 900-041-49 | 吨 | 10 | ||
化验室废试剂 | 900-047-49 | 千克 | 500 | ||
标段二 | 废油桶 | 900-249-08 | 吨 | 15 | |
废油漆桶 | 900-041-49 | 吨 | 15 | ||
废油滤芯 | 900-041-49 | 吨 | 5 |
分标段报价,每个标段如果报价,必须报全该标段内所有危废品种。
一旦报价,视为报价单位完全了解和确认废物属性。
以上数量均为预估,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过磅数量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2报价人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符合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和废物代码,具备询价人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处置需求的规模;
2.3报价人应具有本项目危险废物的相应运输资质,如自身不具备该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完成本项目的运输工作,并提供与该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报价时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同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和运输证件,并加盖公章);
2.4报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安全或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在信用中国查询验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安全底线
按照《关于开展承包商安全管控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针对此项业务特设定安全底线,未达安全底线的报价单位报价将被拒绝。
4.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 —9月21日 18:00前 工作时间
5.商务询价联系人
联系人: 李莹
电话: 0371-*6598传真: 0371-*
6.现场联系人:
本项目现场踏勘联系人:陈星 *
时间:2022年9月22日10:00点
6.报价截止时间及要求
时间:2022年9月23日10:00
地点: (略) 上 (略) 22# (略) 2#办公楼一楼招标办公室
要求: 1.报价单单独密封;
2.报价为含税价,一经报出不得调整;
3.报价包含承包商在作业、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材料、人员、运输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
若因新冠疫情影响,各响应报价单位可以提前联系招标办,经招标办同意后可以将报价文件密封完整邮寄到以上地址,或将报价文件电子版(盖章扫描件PDF版本和word版本)在规定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63.com,发送时邮件请标明报价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