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组织:
(略) 民政局、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民规〔202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社会组织承接我街道2024年政府购买大嶝街道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评估工作,评估费用控制在2.*元以内。承接购买服务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略) 、区两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2.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合格;
3.承接主体业务范围涵盖评估内容,且具有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经历。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此项工作的社会组织,于公告期内将评估工作方案、报价、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等,提交大嶝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办公室(地址:翔安区大嶝街道 (略) 1号A207室)。
联系人:林贵林
联系电话:*
公告时间: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
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