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瓮安县珠江烤烟专业合作社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瓮安县珠江烤烟专业合作社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瓮安县珠江烤烟专业合作社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即日起公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鲁工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