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石 (略)
地址:河 (略) 元氏县马村镇碧桂园凤凰城15号楼101
邮编:#
联系人:窦瑞娜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略)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GXGW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略)
三、质疑答复函内容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0 (略) 以顺丰快递邮寄方式关于 (略)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项目编号:#-#-GXGW,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函原件一份,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将该质疑函报采购人。我公司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针对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制造商数据存在虚假情况,属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事实依据: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1.硫酸钾复合肥,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宜昌 (略) ,从业人员750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略) 查询宜昌 (略) 的控股股东为湖北鄂中 (略) ,湖北鄂中 (略) 2023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职工缴纳社保人数为1902人,2023年湖北鄂中 (略) 被湖北省企业联合会、湖北省企业家协会评为湖北企业100强之一,榜单显示湖北鄂中 (略) 营业收入为#万元,根据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对比湖北鄂中 (略) 发现其应为大型企业,宜昌 (略) (略) 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质疑答复:第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划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略) 令第654号)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中涉及的企业经营数据,如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总收入等,企业可以选择不公示,除非经企业同意。因此,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能无法查询《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需的数据,而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数据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企业数据,均由企业自行填报,没有作为证据的价值。同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了“小微企业名录”,因入库标准与46号文规定不同,不能作为企业划型依据;第二, (略) 科学技术和经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附件1),湖北鄂中 (略) 为中型企业。因此,贵公司的质疑事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略) 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 (略)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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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略) -质疑答复函.pdf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