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略) (略) | #17P | (略) 杨 (略) 359号 | 94.04(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略) (略) 护工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内护工、保洁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4个月的服务期。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以及相关标准执行。 |
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即1.1%计算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市包基街366号
联系人:倪嘉豪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西溪花苑19幢M15
联系人:徐晨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晨
电话:05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