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县陈山等5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QSL2023-127号青田县陈山等5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2章条款号5.3中的第六条更正为: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当场、做好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其报价不列入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范围:
(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系同一台电脑制作完成的;
(5)开标记录表中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工期、项目经理、保证金等相关信息与投标函或报价函相关内容不一致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差异之处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青田县 (略)
招标代理:浙江惠同 (略)
备案单位:青田县水利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