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1日,咸 (略) 根据《东升? (略) 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咸 (略) 在咸丰县高乐山镇鄂州大道两侧投资18.88亿元建设东升? (略) 项目。项目总体规划:7个地块总占地面积约为*m2,总建筑面积*m2,共建设居民住宅41栋,商用综合楼2栋、配套纯商业用房8栋,总居住户数6500户,容积率4.5,绿化率为30.32%。
由于项目整体体量较大,故分阶段进行建设,分阶段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建设时段为2014年10月至2018年7月,完成建设完成内容:1#地块(部分)、2#地块、3A#地块、3B#地块、6#地块,占地面积48457.3m2,建筑面积*.09m2。建成居民住宅16栋,商用综合楼1栋,居住户数1454户,容积率4.69,绿化率为26.73%,停车位513个。第一阶段建设内容于2018年8月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验收范围为第二阶段建设内容:建设时段为2018年10月至2022年4月,完成建设内容:1#地块(部分)、5#地块,占地面积58293.69m2,建筑面积*.93m2。建成居民住宅14栋,纯商业用房1栋,居住户数2195户,容积率4.46,停车位1786个。目前各类环保措施均已落实,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8月,咸 (略) (略) 环境保护研究所承担其“东升? (略)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略) 环境保护研究所于2014年9月编制完成《咸 (略) “东升?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提交建设单位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审批。2014年9月22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恩州环审[2014]98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概算*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72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8%;阶段性总投资825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49%。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咸 (略) 东升? (略) 项目(第二阶段):1#地块的2栋~12栋、5#地块的1栋~4栋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商业废水和配建服务设施废水。
项目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悬浮物等。处理方式:小区内生活、商业、配建服务设施等废水由室内污水管接出,通过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设施 (略) 政管网,再经咸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忠建河。
室外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城镇雨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汽车尾气及柴油发电机废气。
厨房油烟经用户抽油烟机抽排入住宅楼内置的专用竖井式烟道引至各楼栋屋顶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经机械抽风系统排出,地面停车位通过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排气筒排至外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稀释后迅速扩散,项目绿化充分,废气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由于目前商铺未投入使用,无营业类餐饮油烟产生,待后期 (略) 、商场等建设内容,在项目引入之前,均另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水泵房、配电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停车场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水泵房、电房通过设置单独的设备房,通过隔声、减震处理、规范化管理等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车辆噪声通过加强车辆管理、小区内禁止鸣笛、控制车速、增加小区绿化面积等方式降低车辆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商户产生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生活垃圾、商户产生的果皮、纸屑等固体废弃物,在小区内设垃圾收集点,经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时清理清运。
(五)环境管理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四、验收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调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本项目竣工验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1、定期维护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保证生活污水有效治理,防止因容积、破损及堵塞造成污水外溢。
2、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倾倒。
3、严格管理入户装修装饰时间,避免出现噪声扰民。
六、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名称:东升? (略) 项目;
验收项目名称:东升? (略) 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地点: (略) 恩施州咸丰县高乐山镇鄂州大道;
建设单位:咸 (略) ;
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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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