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 (略) 片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4〕10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 (略) 片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
(项目代码:2404-*-15-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平 (略) 片区林分结构和生境,提高林分质量,恢复和提升生态防护功能,建立绿色屏障,对防御自然灾害、调节小气候、改善人居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陶乐治沙林 (略) 两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退化林修复总面积6365.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补植补造、平茬复壮、辅助措施等。
1.补植补造。补植苗木共计*株(*穴),其中:补植红柳*株(*穴,3 株/穴),补植花棒*株(* 穴,3 株/穴),补植柠条* 株(* 穴,3 株/穴)。
2.平茬复壮。平茬复壮1201.5亩。
3.辅助措施。红柳全年补水不少于6次,共补水*m3;花棒、柠条全年补水不少于3次,共补水*m3。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4月-2024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44.*元,其中:工程费用229.*元,其他费用14.*元。
资金来源:中央造林补助资金244.*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