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崇岗镇、城关镇等10个乡镇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4〕10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崇岗镇、城关镇等10个乡镇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
(项目代码:2404-*-15-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项目区林分结构和生境,提高林分质量,恢复和提升生态防护功能,建立绿色屏障,对防御自然灾害、调节小气候、改善人居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崇岗镇、前进农场、城关镇、姚伏镇、陶乐镇、渠口乡、通伏乡、红崖子乡、高庄乡、高仁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退化林修复总面积8813.8亩,其中:乔木林2239.7亩,灌木林6574.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补植补造6592.1亩,共需补植苗木*株,采伐修复4099.3亩,修枝2387.3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穴。
1.崇岗镇共计补植面积117.3亩,栽植苗木3345株,采伐修复面积946.1亩,修枝面积885.5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3345穴。
2.前进农场共计补植面积1353亩,栽植苗木*株,采伐修复面积1332.6亩,修枝面积145.1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穴。
3.高庄乡共计采伐修复面积122.2亩,修枝面积122.2亩。
4.城关镇共计采伐修复面积176.9亩,修枝面积176.9亩。
5.姚伏镇共计采伐修复面积23.4亩,修枝面积23.4亩。
6.渠口乡共计补植面积95.7亩,栽植苗木5522株,采伐修复面积239.8亩,修枝面积159.2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3161穴。
7.通伏乡共计采伐修复面积61.4亩,修枝面积61.4亩。
8.红崖子乡共计补植面积2973.2亩,栽植苗木*株,采伐修复面积611.1亩,修枝面积399.2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穴。
9.陶乐镇共计补植面积2048亩,栽植苗木*株,采伐修复面积409.7亩,修枝面积240.2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穴。
10.高仁乡共计补植面积4.9亩,栽植苗木328株,采伐修复面积176.1亩,修枝面积174.1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328穴。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4月-2024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24.*元,其中:工程费用308.*元,其他费用16.*元。
资金来源:中央造林补助资金324.*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