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中心管委(审)〔2024〕3号
经研究, (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略) 副中心06组团部分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城市副中心06组团06 (略) 。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3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7.83公顷, (略) 用地面积约0.74公顷,代征绿地用地面积约2.81公顷。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1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居住、托幼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