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 (略) 1号太原市行政审 (略) 生态环境科
邮编: ***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太原市万 (略) (略) 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 | 太原市万 (略) 2号太原 (略) 医院综 (略) 医生值班间 | 太原市万 (略) (太原市万 (略) (略) 、太原 (略) 医院) | 中核第 (略) | 太原市万 (略) (太原市万 (略) (略) 、太原 (略) 医院)位于太原市万 (略) 2号,拟将综 (略) 医生值班间改造成DSA机房,并购置使用1台UNIQ FD20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参数:125kV/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 一、严格 (略) 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屏蔽体厚度应满足防护要求;按规范设置监测、报警、工作指示装置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划定 (略) 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管理,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做好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并实施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工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报警仪器,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从事放射性工作;要定期开展个人剂量、 (略) 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三、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按时参加辐射与防护知识学习与考核,管理及操作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 四、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 -2002)规定,职业人员和公众人员受照剂量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的约束值执行。 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按规定的程序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