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白茅岭监狱罪犯食堂2023年食材采购-冻货类(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白茅岭监狱罪犯食堂2023年食材采购-冻货类(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虹口区水电路 682 号天虹商务大厦1218室
中标(成交)费率:以上海菜篮子信息肉类批发行情作为成交价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略) 白茅岭监狱罪犯食堂2023年食材采购-冻货类(二次)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项 数量:1 单价:*.00元[以上海菜篮子信息肉类批发行情作为成交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易学林、方明刚、胡志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 (略) 发展改革 (略) 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收费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276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白茅岭监狱
地 址: (略) 郎溪县境内
联系方式:宋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盈和 (略)
地 址: (略) 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十、附件:http://**(提取码:yar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