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机械配件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胶北街道办事处沈海高速以北(胶铁路)恒瑞路1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1月04日 至 2024年01月11日 | |
项目概况: | (略) 成立于2004年,公 (略) 胶北街道办事处沈海高速以北(胶铁路)恒瑞路1号,租赁青岛 (略) 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压力机机械零部件,厂区占地面积6700m2(10亩),建筑面积6660m2,主要构筑物包括:1栋铸铁车间、1栋铸铜车间、1栋机加工车间、2栋仓库和1栋办公楼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炼废气经围挡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编号A1)处理后,通过1支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抛丸机密闭运行,抛丸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编号A4)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砂处理线和浇铸工序不同时运行,砂处理线密闭运行,砂处理废气经围挡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编号A2)处理后,通过1支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浇铸废气经围挡式集气罩和管道负压抽真空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A3)”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排放。 P1、P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P2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项目物料储存、运输和转移过程及工艺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间接冷却水定期更换,用于厂区及车间抑尘;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韩家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炉渣、包装材料、废钢丸、废模具、除尘器收集的回收尘和更换的废布袋、废涂层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变压器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渣、废含油抹布、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