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监理[2024]06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旭华道( (略) —十里长街)新建给水管道工程已由 (略) 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23】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2503.88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503.*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88千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津泽 (略) 受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旭华道( (略) —十里长街)新建给水管道工程,建设规模为3.88千米,旭华道( (略) -十里长街)新建给水管道工程, (略) ,南至十里长街,新建给水管道总长度为3.88千米。在旭华道西侧新建dn600毫米输水主干道1636米,与静海外环河北侧现状dn800mm输水主干管连通,管道需在旭华道北端穿过 (略) 及静海外环河,并与静海外环河北侧位于 (略) 内现状dn800毫米输水主干管道连通,需在旭华道南端穿越现状十里长街将下游给水管道衔接端口预留至十里长街南侧;在旭华道东侧新建dn300毫米给水管道1400米,与十里长街现状dn300给水管道连通; (略) 两侧敷设dn200 毫米-dn300毫米给水预埋支管844米,满足周边地块的供水需求。给水管道采用聚*烯PE管,管材压力等级为1.0MPa,管道接口采用热熔接口,管道基础采用砂垫层基础。,总投资额2503.*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南至十里长街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旭华道( (略) —十里长街)新建给水管道工程,招标范围:旭华道( (略) —十里长街)新建给水管道工程,新建给水管道总长度为3.88千米,在旭华道西侧新建dn600毫米输水主干道1636米,在旭华道东侧新建dn300毫米给水管道1400米, (略) 两侧敷设dn200 毫米-dn300毫米给水预埋支管844米,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原则,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总投资额51.*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01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名、总监驻场代表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效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往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略) 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备注: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尚宝宏(印鉴)
办公地址: (略) 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黄永剑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津泽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忆兵(印鉴)
办公地址: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数码城1B602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工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4年06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黄永剑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略) 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王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略) 公共 (略) 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