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文件精神,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划拨供地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划拨供地地块基本情况
公示 编号 | 宗地 编号 | 拟受让单位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 用途 | 项目名称 |
抚划公字〔2023〕7号 | H*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羊城路以东、四眼井路以北 | 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 (略) 北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截止到2023年9月23日下午6:00时(含节假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上述地块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
四、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划拨供地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 (略) 人民政府审批,办理行政划拨供地手续。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南门路609号
联系电话:0794-*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