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新建丽江至香格里拉铁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新建丽江至香格里拉铁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新建丽江至香格里拉铁路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中国铁 (略) 滇西铁路建设指挥部于2023年9月15日主持召开了新建丽江至香格里拉铁路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成员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自公示之日起资料可供查阅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胡雯杰 *
2.验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欣*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陈志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