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国 (略) :
你公司《关于莒国古城配套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核定的申请》收悉,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 (略) 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 (略) 机动车停车条例》等规定,结合莒县实际,经研究,现将古城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分时段计时收费。车辆进入停车场后60分钟以内(含)免收机动车停车服务费;2小时内(含),扣除免费时长后,车辆停放不足60分钟(含)的按60分钟计费;2小时后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车辆停放不足30分钟(含)的按30分钟计费;10点(含)至22点、22点(含)至次日10点,分别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停车收费实行日最高限价,日以连续24小时计算。
2、跨时段停车计费。车辆停放后,只享受一次免费停车时间;在享受免费停车时间后,一个计费单位跨时段的,按照该计费单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时间所在计费时段收费标准计费,各占50%时,按低收费计费时段收费标准计算。
二、收费减免政策
1、悬挂公安部门核发新能源汽车牌照的车辆2小时内免费,进场充电的4小时内(含)免费;
2、以下情形免收机动车停车服务费: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服务车等车辆;残疾人(持有残疾证)专用车辆; (略) 有其它明确规定的车辆。
三、信息公开
你公司要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对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进行公示,并公开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批复自2023年8月20日起执行。
附件:停车场计时收费标准
莒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日
附件
停车场计时收费标准
车型 | 分时段收费标准 | 日最高 收费 | |||||
10点(含)至22点 | 22点(含)至次日10点 | ||||||
1小时内(含) | 1-2小时内(含) | 2小时以上 | 1小时内(含) | 1-2小时内(含) | 2小时以上 | ||
小型车 | 免费 | 3元 | 1.5元/30分钟 | 免费 | 2元 | 1元/30分钟 | 15元 |
中型车 | 4元 | 2元/30分钟 | 3元 | 1.5元/30分钟 | 30元 | ||
大型车 | 5元 | 2.5元/30分钟 | 4元 | 2元/30分钟 | 40元 | ||
备注 | 1.新能源汽车2小时(进场充电的4小时)内免费。 2.停放时长超过免费停放时长的,扣除免费停放时长后计费;收费减免存在交叉的,按照最优惠政策执行。 3.实行日最高限价,日以连续24小时计算。 4.以上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经营单位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主制定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