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商务局关于组织召开《 (略) 桂林 米粉保护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略) 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要求, (略) 商务局组织起草了《 (略) 桂林米粉保护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略) 商务局决定对《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8月23日
(二)听证会地点:临 (略) 投资发展商 (略) 商务局16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听证事项
1.《条例》第二条关于桂林米粉的界定和范围是否合适,是否能够最恰当的促进桂林米粉保护发展?
2.《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五条,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六条能否有力促进桂林米粉产业的快速发展壮大?各项促进措施是否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3.《条例》第十六条至二十二条能否有效促进桂林米粉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各项促进措施是否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4.对《条例》的其他修改意见。
三、听证《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基本情况
起草责任单位和立法专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略) 桂林米粉保护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吸收借鉴全国各地先进立法经验,草拟了《条例(初稿)》,并先后通过召开各层次座谈会征求修改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挂网征求公众意见、书 (略) 各部门各单位意见等,经过反复修改,形成目前的《条例(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遴选
(一)听证陈述人遴选
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听证机构确定听证会陈述人10人。如无人自愿报名,由听证机构在以下人员中指定:桂林米粉生产企业、米粉门店代表4人,桂林米粉协会代表2人,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律师代表2人。
(二)听证旁听人遴选
听证机构从桂林米粉生产企业和米粉门店、桂林米粉协会、社区基层干部群众中安排听证旁听人15人。其他群众可以自愿报名,经听证机构同意可以旁听听证会。
联系人:刘素云
联系方式:*
邮箱:swjltk@guilin.gov.cn
(略) 商务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