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坡头区龙头镇坑尾村建筑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C区一楼(区政府行政中心东侧约200米),邮编:*,联系电话:0759-*、0759-*。
项目名称 | (略) 坡头区龙头镇坑尾村建筑花岗岩矿开采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坡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坡头区龙头镇坑尾村 |
环评机构 | 广州成达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坡头区龙头镇坑尾村建筑花岗岩矿开采项目(项目原 (略) 坡 (略) 花岗岩矿开采扩建项目) (略) 坡头区龙头镇坑尾村,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为0.4501平方千米,其中矿区面积0.3525平方千米、配套工程面积0.0976平方千米。扩建后矿区范围由29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38m~-150m,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略) 阶式开采,矿山总服务年限18年(生产服务年限约为15.5年、基建期1.5年、闭坑治理1年)。项目由第三方使用乳化炸药,场区内不设炸药库。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为*立方米/年,加工石粉(规格为0~10mm)*立方米/年、碎石(规格为10~20mm、20~30mm)208.*立方米/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项目矿石开采主要工艺为:采剥→钻孔→装药爆破→铲装运输→破碎站加工→外运;破碎站主要加工工艺为:中风化层矿石、微-未风化层矿石→一级破碎→二级破碎→三级破碎→筛分→石粉、碎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扬尘、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2)采取湿法作业方式,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3) (略) 进行硬化,裸露的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4)加强建筑材料弃渣的管理,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5)土方开挖、回填过程作业尽量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进行;(6)运输的车辆采取密闭式运输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出装卸场地前将车辆冲洗干净。报告表分析认为,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初期雨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内洒水抑尘;(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声源设置控噪装置;(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出现夜间扰民现象;(3)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4)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声环境敏感区时,应低速、禁鸣。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的限值要求,且施工噪声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期产生的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建筑垃圾尽量分拣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及时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场所处理;(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严格落实以上固体废物防护治理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会破坏用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改变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增加裸露地面,并可能引起局部水土流失,从而对区域生态系统及生态景观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合理规划截排水工程,尽量减少开挖,减少对地表环境的破坏和扰动,降低对自然植被的损害量;(2)在矿区周边进行环境绿化,种植吸尘能力较强、易于生长的速生树种和常绿阔叶树种;(3)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占地,加强施工管理;(4)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垃圾随意堆放处置;(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出现打猎、捕鱼等危害区域水生、*生动物的情况发生。 二、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采剥粉尘、钻孔粉尘、爆破粉尘、装卸粉尘、破碎筛分及输送粉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燃油机械尾气、炸药废气、柴油挥发废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定期对场内进行洒水降尘;(2)钻孔作业采取边洒水边钻孔方式,爆破前向预爆破矿体充分洒水、孔隙注水、水封爆破;(3)在破碎和筛分作业面设置喷水装置,边作业边喷水,并将破碎、筛分工序车间进行钢结构式车间密闭,规格碎石输送过程采用皮带输送,输送过程半密闭并进行水喷淋降尘;(4)石粉堆场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 (略) 覆盖、喷雾洒水等降尘措施;(5)开采场地较为空旷,大气扩散能力强,燃油机械废气、炸药废气、柴油加油过程废气会很快稀释、扩散。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颗粒物、非*烷总烃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抑尘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抑尘废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2)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3)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基础或安装减震垫,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2)加强矿区及周边场地的绿化,破碎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报告表分析认为,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满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工业润滑油、润滑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柴油包装桶)、一般固体废物(沉砂池沉渣、弃土、废雷管)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废工业润滑油、润滑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柴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2)弃土交由物资单位综合利用,沉砂池沉渣交由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雷管由爆破机构当场收走。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表水土流失与生态破坏等,项目拟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采用边开采边生态恢复的方式;(2)矿山开采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生态恢复措施;(3)边坡实施工程护坡措施,设置导流堤、排水沟等,减少降水对坡面的冲刷侵蚀;(4)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规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5)在严格落实项目的复垦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土壤不会造成影响。 (六)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开采区边坡坍塌、山体滑坡、溃坝、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爆破爆炸、柴油泄漏、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次生污染物影响周边环境。项目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边坡安全管理,成立专门的边坡维护队*,制定边坡管理制度;(2)建立有效的边坡监测系统,定期对边坡进行检查、观测;(3)采场四周按设计要求、参数设置排水沟,并经常检查疏通,防止堵塞;(4)做好坡面集中排水,减轻坡面的侵蚀和冲刷作用;(5)加强对爆破物品的运输使用管理,选择适当的爆破作用指数对露天矿进行爆破,采用延期爆破;(6)桶装柴油存放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7)危险废物贮存、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内相关要求执行,贮存场所设置漫坡,按照“硬底化+环氧树脂涂层”进行防渗;(8)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加强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确保消防设备正常使用。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对敏感点以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发布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