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 (略) 级湿地公园调查及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沈 (略) 级湿地公园调查及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1611
项目名称:辽宁沈 (略) 级湿地公园调查及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66,500.00
最高限价(元):2,566,500
一、项目名称辽宁沈 (略) 级湿地公园调查及规划
二、预算金额共计256.65万元
三、项目概况 辽宁沈 (略) 级湿地公园调查及规划项目以科学指导湿地公园建设,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为根本目的,在全面评估湿地资源的基础上,合理规划湿地资源的保护修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合理利用等活动,促进湿地公园可持续发展。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内
七、履约地点 (略) 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工作内容
(1)调查辽宁沈阳辽河干流地形地貌、自然条件、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系统情况。
(2)项目区面积约300平方公里,包括辽河干流法库县段、辽河干流沈北新区段、辽 (略) 段和辽河干流辽中区段,预 (略) 级湿地公园规划的建设区域需要1:2000地形图36幅,其余规划所需地形图按1:10000比例尺。
(3)收集项目区遥感影像数据等基础资料
(4)按照相关规范及导则,编制《辽宁沈 (略) 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包括确定湿地公园范围、规模和性质,科学合理开展功能分区,明确保护与修复措施,设置必备的科普宣教设施,确定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的方式,科学指导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等内容。通过专家评审。
(5)报告成果及图纸打印输出。
2、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主要技术依据
(1)《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的通知》(林湿综字[2018]1号)。
(2)《关于印发>》(辽林字[2016]4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
(5)《 (略) 湿地保护条例》2007;
(6)《 (略) 湿地保护条例》2019。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或以上资质和测绘*级或以上资质。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2、付款条件:项目成果通过专家验收或经局业务会议审定,并按需求汇交入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或以上资质和测绘*级或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曼、张冬妮、王博
电 话: 02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