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司法局《 (略) 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区司法局《松江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切实提升新浜镇居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浜镇村居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服务期限
(一)聘用单位
鲁星村、文华村、胡家埭村、黄家埭、南杨村、许家草村、林建村、陈堵村、赵王村、新浜村、香塘村、桃园居委
、方家哈居委、友谊居委
(二)服务期限
2024年8月1日— 2025年7月31日
二、岗位职责
(一)每月为居村(社区)提供现场值班法律服务不少于6小时;
(二)应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参与调处居村(社区)矛盾纠纷;
(三)每季度为居村(社区)提供法治讲座不少于1次;
(四)参与一般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突出矛盾、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化解,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五)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或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的制定修改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六)协助居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七)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八)办理居村(社区)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略) 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工作责任心强。
(三)执业两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悉社情民意,擅长纠纷调处。
(四)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确保能提供线上、线下法律服务。
(五)未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给予批评或处罚的情况。
(六)符合新浜镇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7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司法所上报区司法局资格审查,经综合考量(上年度服务期满考核优秀律师可以优先考虑选聘),由各村居与应聘律师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附件:《律师个人信息登记表》
新浜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