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申 (略) (略) 重 (略) 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吉卫规划函〔 * 〕1号)收悉。根据 (略) 省国家投 (略) 《关于报送< (略) (略) 重 (略)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吉评审〔 * 〕3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 (略) 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 (略) 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省发展改革 (略) (略) 重 (略) (略) 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吉发改审批〔 * 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 、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 - * - ***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3号楼第 * 、 * 、 (略) (略) 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主要包括改造重症监护负压病房(ICU)( * 间,床位 * 张)、手术室( * 间,其中7间为铅防护手术室)、可转换病房( * 间,床位 * 张)。购置紧急医学救援快速反应装备8台(套),监护仪、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等防护物资 * 台(套),工程设备 * 台(套)。利用原有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 * 台(套)。具体内容如下:
( * )将3 (略) 部改造为重症监护负压病房(ICU),改造建筑面积 * 平方米。主要改造地面、墙面、吊顶、通风系统、排污系统等。
( * )将3号楼第 * 层、 (略) 部改造为第 * 手术室,第 * 层改造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第 * 层改造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主要改造地面、墙柱、墙面、吊顶、门窗、机房、通风系统、排污系统等。
( * )将3 (略) 部改造为可转换病房,改造建筑面积 * 平方米。主要改造地面、墙面、吊顶、机房、通风系统、排污系统等。
* 、主要技术标准
梁板结构构件加固形式采用碳纤维粘贴方式,改造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仍为 * 级。不改变原有基础形式,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 级。主体结构原设计使用年限为 * 年,改造后设计使用年限不变。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 * 升/秒,自动喷淋系统用水量 * 升/秒,消防水源利用原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ICU内涉及患者生命安全的设备及其照明用电、手术室内涉及患者生命安全的设备及其照明用电、发热传染病区内制氧机、呼吸机等设备按 * 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供电,ICU和手术室中除 * 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其他用电设备、手术室的空气净化机组、走道照明、插座、消防用电等按 * 级负荷供电,除 (略) 有空气净化机组按 * 级负荷供电,其余均按 * 级负荷供电。常 (略) 内原有低压配电室,备用电源引自原有柴油发电机组,可在 * 秒内供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主机、 * 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和其他重要的医疗系统增设在线式UPS作为备用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主机UPS应急供电时间不小于 * 分钟,其余UPS应急供电时间不小于 * 分钟。应急照明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持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5小时。
* 、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大街 * 号, (略) (略) 内。
* 、建设年限
2年。
*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 * 2. *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 4. * 万元,其他费用 * . * 万元,预备费 * . * 万元。资金来源为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 * 0万元, (略) (略) 自筹 * . * 万元。
* 、相关要求
( * )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 (略) 工作,施工图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 号)、《 (略) 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 * 〕5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合规开工建设,落实“ * 制”相关要求,进 * 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 * )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情况,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开工后至竣工投用前,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 (略) 理有 (略) 为, (略) 会公开。
( * )省卫生 (略) 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 (略) 门批复内容和 (略) 建设。
( * )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略) 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监管、质量安全等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 *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 (略)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建设的,应在届满 * 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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