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9月 (略) 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肃晟毅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略) 陇西县文峰镇孙家坪 | 甘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5㎡,建设年产量为*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7.14%。 | / |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管理,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原料卸料粉尘;筒仓仓顶呼吸孔产生的粉尘;输送、计量、投料粉尘;搅拌站逸散粉尘;运输扬尘;餐饮油烟,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陇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3.控制噪声污染。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搅拌机清洗残渣;沉淀池出渣;废机油、废油抹布;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
公示期:2022年9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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