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不锈钢制品加工(江苏 (略) ) |
建设地点 | 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G228南侧、灌江大道东侧不锈钢 (略) 厂房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南鸿 (略) |
项目概况 | 江苏 (略) 拟投资 *** 万元,在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G228南侧、灌江大道东侧不锈钢 (略) 厂房建设不锈钢制品加工(江苏 (略) )项目。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45万m2,购置抗指纹不锈钢板生产线、不锈钢双面喷砂机、整卷镜面研磨线、激光切割机、自动化成套油磨机、真空镀钛炉、飞剪开平机、激光焊接机等设备,建设不锈钢制品加工(江苏 (略) )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加工10万吨不锈钢制品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为各类不锈钢板 *** t/a、机柜5207t/a、电柜5207t/a;其中各类不锈钢板又可分为含彩色不锈钢板 *** 吨、镜面不锈钢板 *** 吨、拉丝不锈钢板9847吨、喷砂不锈钢板9847吨、压花不锈钢板9847吨,约90%-- *** 吨各类不锈钢板直接作为产品出售,约10%--9955吨各类不锈钢板作为本项目机柜、电柜生产原料进入机柜电柜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噪声排放不会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喷砂粉尘经不锈钢双面喷砂机工作舱内风机、管道收集后设备自带脉冲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标准要求(浓度≤20mg/m3、速率≤1kg/h);镜面研磨废气(氮氧化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式 (略) 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标准要求(浓度≤100mg/m3、速率≤0.47kg/h);抗指纹不锈钢板生产线废气(非 *** 烷总烃)经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 (略) 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非 *** 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标准要求(浓度≤60mg/m3、速率≤3kg/h)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拉丝废气(以非 *** 烷总烃计) (略) 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擦拭废气(非 *** 烷总烃) (略) 理的抗指纹不锈钢板生产线废气(以非 *** 烷总烃计) (略)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 ***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中标准限值(厂界非 *** 烷总烃≤4.0mg/m3;厂房外1h平均浓度≤6.0mg/m3、 (略) 浓度值≤20mg/m3)。 (略) 理的镜面研磨废气(以氮氧化物计) (略)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厂界氮氧化物≤0.12mg/m3)。打磨粉尘(颗粒物)及经移动焊接 (略) 理后的焊 (略)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略) 理的喷 (略)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限值(颗粒物≤0.5mg/m3)。 本项目镜面研磨 (略) (略) 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 -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循环使用,定期 (略) 置,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生活 (略) (略) 理后 (略) (略) 理,尾水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 -2002)中表1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金港界河。 生活垃圾在垃圾桶暂存,每天环卫清运; (略) 理污泥定期清理,由环卫统一清运;废不锈钢边角料、废砂带及尼龙轮、保护膜边角料、废金刚砂、废焊条焊渣、收集尘、不合格品、粗磨沉淀池压滤泥饼、其他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略) 理废物( (略) 理站压滤泥饼、 (略) 理浓缩液、废反渗透膜、废滤芯)、镜面研磨废水(粗磨废水、精磨废水、碱式吸收净化塔定期排水)、废不锈钢研磨液(含水)、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硝酸废包装、水性卷钢涂料废包装桶、不锈钢研磨液废包装桶、废机油包装桶、废水性调整剂包装桶)、废含油/水性调整剂抹布及手套等危废均委托有 (略) 置,不外排。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是五辊压花机、自动化成套磨砂机、自动化成套油磨机、不锈钢板材交叉纹拉丝机、不锈钢双面喷砂机、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真空镀钛炉、空压机等生产设备,经过隔声、减振措施等衰减后,通过建筑物门窗及墙壁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厂界环境噪声可以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 (略) 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略) 提出。 联系人:徐正科通讯地址:响水 (略) 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0515- *** 传 真:0515- *** E - mail: @@@ 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