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环 (略) 承担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的意见与建议。现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伊宁园区是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中最东部的产业园,位于霍尔果斯口岸东部73公里处,坐落在伊犁河谷地区的中西部, (略) 现状城区的西侧,规划用地范围为东至皮里青河,南至伊犁河, (略) 行政辖区英也 尔乡与农四师66团边界,北至 (略) ,规划总面积约35平方公里。
(三)规划定位和结构
规划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兼有金融、商贸、物流、科研培训、居住 及公共服务等职能的产业园区。 规划形成“一轴、三带,一核、三区、五园”的布局结构。“一轴” (略) 公共设施轴线;“三带”指伊犁河、皮里青河和南台子沟滨水景观带; “一核”指皮里 (略) 副中心;“三区”指配套生产生活服务区,包括2个居住片区和研发中试培训区;“五园”指综合物流、综合产业、高新技术、机械 装备和优势资源精深加工等五个产业园。
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 (略) 线及评价重点
(一) (略) 线
本次评价初步确 (略) 线见上图。
(二)评价重点
(1)开展规划实施产生的实际环境影响;
(2)与原规划环境影响比较分析和评估;
(3)规划后续实施优化调整建议和对策措施;
(4)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整改建议;
(5)提出后续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6)提出规划优化调整或修订的建议。
三、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霍尔果斯经济开开发区伊宁 (略) 999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闫文辉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环 (略)
通讯地址: (略) 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朱芳
联系电话:*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征求范围:
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或企业。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对本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建议;
②对规划方案发展影响和优化调整建议;
③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④规划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提出意见的同时务必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