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受中国 (略) 委托,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承担了《中国 (略) 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会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升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 (略) 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炼油装置和*吨/年芳烃联合装置现有设备设施及公用工程配套为基础,新建部分装置和单元,改造部分装置,实现芳烃装置能力扩大50%。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 (略) ;通讯地址: (略) 米 (略) 96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991-*;电子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通讯地址: (略) 黄岛 (略) 877号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532-*;电子邮箱:*@*pchse.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看法,可从以下链接下载表格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附件1),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公众可通过邮寄或者邮箱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中国 (略)
2024年4月3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