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更正琼(2023)临高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临高县临城镇南江村委会南江村王吉灵名下持有的琼(2023)临高县不动产权第*号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建筑面积登记有误,证载房屋建筑442.34平方米。经调查,王吉灵实际房屋建筑面积455.98平方米。我局决定启动依职权更正登记程序,更正王吉灵名下持有的琼(2023)临高县不动产权第*不动产权证书,更正后房屋建筑面积为455.98平方米。
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7月13日前)到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此次公布的权益有效。
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