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隆桑 (略) 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澄清函 各投标人: 现将 (略) 隆桑 (略) 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的更正通知如下, (略) 、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更正通知书为准:本项目更正如下:一、(1)原招标文件P32信誉(满分10分)“(1)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 (略) 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每个得2分。(2)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二年内,每个得0.5分。(3)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 (略) 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每个得0.2分。(4)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 (略) 业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每项得0.5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5)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二年内,每项得0.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 现更正为:
本部分可由经济类专家评审或者技术类专家评审,也可由全体评委一起评审【备注: (略) 明确】。同一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各级奖项不受数量限制。 |
1.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 (略) 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4分。 |
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分。 |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1分。 |
4.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 (略) 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0.4分。 |
5.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 (略) 业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项得1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4分。 |
6.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0.4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