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法治调研与法治督察股、执法监督与合法性审查股、泸定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律师工作股(泸定县法律援助中心)。
机构职能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机要保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档案管理、会务、文电、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2、法治调研与法治督察股: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以及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专项协调小组相关工作。
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及督察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
3、执法监督与合法性审查股: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人民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后评估工作。
4、泸定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5、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监督协调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省(州)政府裁决案件。办理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向县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县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6、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各乡镇法治宣传,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统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律师工作股(泸定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公 (略) 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司法鉴定咨询及相关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外来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办理县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 (略) 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人员概况
我局政法专项编制26人,事业编制6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共3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4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75,*,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028,*(其中:行政运行3,8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6,*、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29,*、事业运行4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02,*(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4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单位医疗154,*、公务员医疗补助55,*);住房保障支出42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财政资金支出总数6,075,*,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028,*(其中:行政运行3,8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6,*、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29,*、事业运行4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02,*(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4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单位医疗154,*、公务员医疗补助55,*);住房保障支出42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在预算编制上,我局对专项资金编制部门预算时,按《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填报绩效目标,考核绩效目标填报规范、完整,申报绩效目标产出和效果指标中至少有1个量化指标;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的报送;预算安排准确;对照预算编制项目分类情况,专项类项目实行专账核算,未开支人员经费、三公经费、办公经费;在预算执行上,我局按要求严格预算管理。 ?????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规定及时将部门的预算、决算、绩效评价情况相关信息在泸 (略) 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我局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向财政局按时报送自评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财政资金的保障下,我局圆满完成2021年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整体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88分,具体评价如下:预算编制18分,预算执行26分,综合管理得35分,整体效益得9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未严格做到“谁申报、谁使用、谁管理”,出现个别股室年末因预算指标未使用完追减的情形,未完全落实股室预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强化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预算管理意识,开展各股室预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落实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销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支付、财务核算;三是完善资产管理。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单位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实行单位采购。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泸定县司法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