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松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松溪县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1.6077公顷。
(二)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墩镇杉溪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松溪县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8日,由郑墩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郑墩镇人民政府和杉溪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此次征地工作由郑墩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组织签订协议。
特此公告。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