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51号)有关规定,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资格审查、评审选拔等程序,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从我县选拔出1名第六届齐鲁和谐使者(养老服务类)建议人选。按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六届齐鲁和谐使者建议人选公示和考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建议人选公示如下:
唐佃平 (略)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在公示 (略) (略) 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及电话:朱彦高,0633-#
(略)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