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1624㎡ | |
标的地址 | 标山南路14号 | |
标的现状 | 在用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关于开展公开竞拍招租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立永评报字【2023】第Y002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齐鲁化纤集团 | |
标的简介 | 该标 (略) 天桥区标山南路14号,土地用途:商用;所有权人:济南齐鲁 (略) ;标的分别为: (标的1)76㎡,*.00元; (标的2)75㎡,*.50元; (标的3)45㎡,73912.50元; (标的4)50㎡,82125.00元; (标的5)102㎡,*.00元; (标的6)45㎡,73912.50元; (标的7)53㎡,87052.50元; (标的8)45㎡,73912.50元; (标的9)45㎡,73912.50元; (标的10)68㎡,*.00元; (标的11)49㎡,80482.50元; (标的12)45㎡,73912.50元; (标的13)45㎡,73912.50元; (标的14)50㎡,82125.00元; (标的15)53㎡,87052.50元; (标的16)45㎡,73912.50元; (标的17)41㎡,67342.50元; (标的18)41㎡,67342.50元; (标的19)100㎡,*.00元; (标的20)50㎡,82125.00元; (标的21)100㎡,*.00元; (标的22)100㎡,*.00元; (标的23)50㎡,82125.00元; (标的24)45㎡,73912.50元; (标的25)48㎡,78840.00元; (标的26)50㎡,82125.00元; (标的27)53㎡,87052.50元; (标的28)55㎡,90337.50元;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年 | 租金标准 | *.00元/年 |
租金标准说明 | 该标 (略) 天桥区标山南路14号,土地用途:商用;所有权人:济南齐鲁 (略) ;标的分别为: (标的1)76㎡,*.00元; (标的2)75㎡,*.50元; (标的3)45㎡,73912.50元; (标的4)50㎡,82125.00元; (标的5)102㎡,*.00元; (标的6)45㎡,73912.50元; (标的7)53㎡,87052.50元; (标的8)45㎡,73912.50元; (标的9)45㎡,73912.50元; (标的10)68㎡,*.00元; (标的11)49㎡,80482.50元; (标的12)45㎡,73912.50元; (标的13)45㎡,73912.50元; (标的14)50㎡,82125.00元; (标的15)53㎡,87052.50元; (标的16)45㎡,73912.50元; (标的17)41㎡,67342.50元; (标的18)41㎡,67342.50元; (标的19)100㎡,*.00元; (标的20)50㎡,82125.00元; (标的21)100㎡,*.00元; (标的22)100㎡,*.00元; (标的23)50㎡,82125.00元; (标的24)45㎡,73912.50元; (标的25)48㎡,78840.00元; (标的26)50㎡,82125.00元; (标的27)53㎡,87052.50元; (标的28)55㎡,90337.50元; | |||
付款期限要求 | 商铺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商用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承租人必须是信誉良好的自然人或企业,且消防、各项安全均需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及出租方相关标准及规定;承租方应负责租赁房屋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并保证在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出租方。 | |||
其他标的要求 | 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标的仓房的现状等情况;按所签租赁协议内容执行。 | |||
保证金额 | (标的1)25000元; (标的2)25000元; (标的3)15000元; (标的4)16500元; (标的5)34000元; (标的6)15000元; (标的7)17500元; (标的8)15000元; (标的9)15000元; (标的10)23000元; (标的11)16000元;(标的12)15000元; (标的13)15000元; (标的14)16500元;(标的15)17500元; (标的16)15000元; (标的17)13500元;(标的18)13500元; (标的19)33000元; (标的20)16500元;(标的21)33000元; (标的22)33000元; (标的23)16500元;(标的24)15000元; (标的25)16000元; (标的26)16500元;(标的27)17500元; (标的28)18000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信息披露 公告期 | 自信息披露之日 5 个工作日 | ||
挂牌公示期 | 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3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交易 平台 联系人 | 靳先生、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