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 尖峰岭片区天窗社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说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区位
规划区位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尖峰岭片区中部,地处海南环山环海双旅游圈层之间。规划区面朝龙沐湾旅游度假区,深入国家公园尖峰岭片区中部,是山海互动通道上的重要旅游目的地。
(二)项目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天池天窗、雨林谷天窗、南崖天窗、玉女池天窗、南崖林场天窗范围为界,规划范围面积为158.80hm2,约合2382亩。
天池天窗范围面积为109.84hm2,约合1648亩;雨林谷天窗范围面积为11.58hm2,约合174亩;南崖天窗范围面积为19.40hm2,约合291亩;玉女池天窗范围面积为10.28hm2,约合154亩;南崖林场天窗范围面积为7.70hm2,约合115亩。
(三)上位规划要求
规划区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旅游专项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中位于国家公园尖峰岭片区内,国家公园主要游线山地雨林瞰海线的北线和南线从规划区穿过。规划区在国家公园生态旅游产品项目库中共有6个项目点,涉及雨林康养、户外运动、生态游赏等产品类型。在服务体系中共有1处雨林驿站为天池雨林驿站。规划区内用地符合专项规划项目建设要求,满足雨林驿站的服务功能。
二、规划目标与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尖峰岭片区原始神秘的热带雨林为自然生态本底,以发展雨林康养、科普研学、观光休闲等旅游产品为主导功能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天窗建设示范区。
规划目标:森林保健型康养基地、国家公园旅游服务基地、国家公园自然教育基地。
三、规划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区人口规模共计约2710人,其中,酒店过夜人口约790人,酒店服务人口约570人,日游客量约1350人。
(二)用地规模
本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8.80hm2,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50hm2,其中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13.86hm2;开发边界外符合准入要求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4.64hm2。
四、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一)规划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环、一心、四点”空间结构;一环即国家公园尖峰岭片区旅游风景环;一心即天池雨林康养综合服务核心;四点即雨林谷雨林康养节点、南崖雨林康养节点、玉女池雨林康养节点、南崖林场雨林康养节点;
(二)用地布局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158.80hm2,其中,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科研用地,共0.32hm2,占规划总用地面积0.2%,其中位于开发边界外,符合准入要求的用地为0.03hm2。
(2)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主要为零售商业用地和旅馆用地,共13.49hm2,占规划总用地面积8.49%,其中,零售商业用地面积0.33hm2,旅馆用地面积13.16hm2。
(3)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共2.59hm2,占规划总用地面积1.63%,其中位于开发边界外,符合准入要求的用地为2.51hm2。
(4)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为水工设施用地,共1hm2,占规划总用地面积0.63%,位于开发边界外,符合准入要求。
(5)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为其他特殊用地,共1.1hm2,占规划总用地面积0.69%,位于开发边界外,符合准入要求。
开发边界外用地在符合开发边界外准入要求或用地未来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后方可开发利用。
五、道路交通规划
西部对外通道主要依托县道(X782),联系尖峰岭西入口社区、环 (略) 尖峰互通、国道(G225)、环 (略) ,以及高铁尖峰站、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等交通枢纽。东部对外通道主要依托新建的抱由至尖峰 (略) (即省道S380,道路红线宽度10m),往东联系海 (略) 乐东互通、 (略) (省道S314),以及乐东县城。中部依托乡道(Y001)和乡道(Y003)联系片区内各天窗。
规划提升改造国家公园尖峰岭片区内部交通环线,改善交通通行条件,加强天池、雨林谷、南崖、玉女池、南崖林场等天窗以及各景区景点之间的交通联系。
六、开发管控
容积率:旅馆用地不大于0.4-1.5;零售商业用地不大于0.4;科研用地不大于0.6-0.7;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不大于0.4;其他特殊用地不大于0.4。
建筑高度:旅馆用地不大于8m-21m;零售商业用地不大于12m;科研用地不大于9m-13m;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不大于12m;其他特殊用地不大于8m-12m。
建设密度:旅馆用地不大于20%-35%;零售商业用地不大于35%;科研用地不大于35%;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不大于35%;其他特殊用地不大于35%。
开发边界外用地在符合开发边界外准入要求或用地未来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后,方可按规划管控指标进行开发利用。
七、附图
(一)区位分析图
(二)空间结构规划图
(三)用地规划图
(四)天池天窗分析图
(五)区域交通规划图
(六)开发强度控制规划图
(七)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八)建设密度控制规划图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
2、公示地点:乐 (略) 站(http://**)、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5、咨询电话:0898-*。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