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红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红旗镇主城区工程-- (略) 北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项目立项。现就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205- *** -04-01- *** )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 (略) 片区,设计时速50km/h,道路红线宽40m,双向四车道,等级 (略) 。项目 (略) , (略) 、 (略) , (略) ,路线设计长度 *** m。
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缆线管廊工程、照明工程、道路绿化景观工程、交通设施、安监设施等市政配套工程,并预留其他管线管位,并满足珠海市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估算 *** 万元,建设资金由红旗镇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1、《红旗镇党委会议纪要》(珠金红纪〔2022〕 (略) );2、《关于红旗镇主城区工程—— (略) 北段工程资金证明的函》。
四、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项目可行性研 (略) 审核。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