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
1、招标条件
河北街道定供基地样板区建设项目(二期)已由喀喇沁旗人民政府以喀政字[2024]9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喀喇沁旗河北街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施工、运营一体化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街道定供基地样板区建设项目(二期)
2.2 标段名称:河北街道定供基地样板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及运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喀喇沁旗河北街道桥头湾子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钢框架暖棚14栋,总延长米1069m,跨度10m,高度5.2m;配暖棚管护房(3x3m)14栋共126㎡;成品管理房1栋20(长)x10(宽)x2.8m(高);成品水肥站1栋9(长)x5(宽)x2.8m(高);智能水肥一体化设备2套;棚内配给水喷灌系统、高压水肥系统、补光系统、监控系统、温室环境监测传感器等温室配套设施。温室山墙及后墙采用特制PVC涂层保温膜结构柔性材料墙体,山墙骨架采用热镀锌方管制作。保温棉被采用特制PVC涂层保温膜结构柔性材料。场地内 (略) (略) 1796.20㎡;315KVA变压器1座。
2.5 计划总投资:约508.*元。
2.6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7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采购(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及施工材料设备的购置等。同时负责进行后续维护、管理及运营。
运营期间要求如下:
2.7.1 项目建成后由中标方负责项目的后续管理和运营。
2.7.2 本项目采取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设计运营年限7年,到期后确保能继续经营的前提下移交给项目村。运营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中标运营方继续运营。若中标运营方选择不再运营,须在运营期限结束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7.3 运营费用
运营租金的支付:
a.土地租金1000元/亩/年,按合同支付,以实际项目占用土地亩数为准,如未按期缴纳,每月征收土地租金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b.项目年收益金金额按旗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年收益率不低于同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政策规定的最低收益率标准,每年缴纳一次。首次支付时间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交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此后每年缴纳项目年收益率租金时间以首次缴纳时间节点为准,如未按期缴纳,每月征收收益金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c.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已完工程工程款拨付后,运营方一次性缴纳第三方结算评审金额的5%作为项目运营保证金。项目正常运营三年后,无违法违约的情况下,经招标人与旗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项目运营保证金无息退还运营方帐户。
2.7.4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土地租金及项目收益金的,招标人有权提前解约并收回运营权,另择他人进行经营,不给予中标人任何已经投入经营收益方面的补偿,同时视实际情况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2.7.5 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运营单位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运营,不得违规经营,否则由运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7.6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等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内该项目整体资产所需维修维护及维修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2.7 运营期限:
至少7年(具体运营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2.8 质量标准:
施工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运营、维护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由满足条件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运营维护能力:
(1)施工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2)运营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具有暖棚运营、 (略) 或合作社。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本条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略) 上招投标方式( (略) 上招投标)。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 (略) (略) 》(http://**.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6)。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完成信息入库由牵头方填写投标信息,须同时填加联合体单位。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18日17时30分至2024年07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略) 》(http://**.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信息入库及办理CA锁具体流 (略) (略) (http://**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江苏 (略) 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 998 0000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8:00-17:30
统一技术服务QQ:*
服务时间:工作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21:00
节假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
5.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入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规定时间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请登录“ (略) (略) ”,打开“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流程进行,网址为:
【http://**_CF/InfoDetail/?InfoID=d1bcb68b-*a53-*ecc60d406a&CategoryNum=00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内蒙古 (略) (http://**.cn)”和“ (略) (略) (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喇沁旗河北街道管理办公室
地址:喀喇沁旗河北街道
联系人:林成奇
电话:0476-*
监督单位:喀喇沁旗农牧局
地 址:喀喇沁旗锦山镇
电 话:0476-*
(略) :
地址:锦南大街155号(原国税局办税大厅)
联系人:黄磊
电话: 047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烨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 (略) 金桥佳园生态小区会所3层301
联系人:乔玲文
电话:*
内蒙古*烨 (略)
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