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增强 (略) 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听取公众意见的规定》及《 (略) 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现将“《 (略) 浦东新区宣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03乡村单元(PDXQJY03)稻米加工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深化)》”向公众进行公示,并听取意见。
规划名称:《 (略) 浦东新区宣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03乡村单元(PDXQJY03)稻米加工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深化)》。
实施深化内容:为支持浦东新区乡村振兴,促进浦东稻米产业品牌化建设,解决宣桥镇稻米加工能力不足问题,启动宣桥镇稻米加工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根据已批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本次实施深化将03乡村单元(PDXQJY03)内涉及到的部分规划一般耕地(N1)和林地(N3)调整为设施农用地(N53),建设类型为种植业,涉及总用地面积约7312.06平方米,共2个地块,地块编号为N-01和N-02。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4日。
公示方式:本次公示由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宣桥镇共同组织,项目单位配合。 (略) 上和现场同步公示的方式,现场公示地址:宣桥政府及项目建设基地现场围墙等附近; (略) 址:http://**。
本次公示采取书面信函方式听取公众意见,收集意见的信函请寄:浦东新 (略) 475号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编*,请在信函封面上注明“《 (略) 浦东新区宣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03乡村单元(PDXQJY03)稻米加工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深化)》公示意见”。也可到项目所在地宣桥镇反映。
正式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十日。
收集意见截止日期:自正式公示结束后七日,信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6日
相关附件:- (盖章公示)关于《 (略) 浦东新区宣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03乡村单元啊(PDXQJY03)稻米加工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深化)》的公示.pdf
- (盖章图纸)关于《 (略) 浦东新区宣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03乡村单元啊(PDXQJY03)稻米加工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深化)》的公示.pdf
信息来源:http://**_ywl_gsxx_sjfags/2024/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