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建安工程造价调整为:*元(不含渣土消纳费含税价*元,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中“最高投标限价(元)=*元。”调整为“最高投标限价(元)=*元。”
3、 因本项目中2#厂房的檐高确定为55.4m,故本项目投标人资格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调整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调整后的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附件资料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上述内容作为《 (略) 环龙门湖科创带产业孵化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249-1.2024-025)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表述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补充内容为准。
附件:*69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略) 环龙门湖科创带产业孵化园区一期建设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