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0129KQ*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庆安县曙光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交易公告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庆安县自然资源局 |
挂牌价格 | 129.*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1 |
挂牌日期 | 2024/06/05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全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黑自然资发〔2023〕15号)相关规定,本次出让矿产资源只能定向供应“G1015铁科高速铁力至凤阳段A3、A4标段项目”用料需求,所竞得矿产资源不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公益性质,必须专项专用,不得对外销售。竞得人在竞得后需与项目用料方自行签订专项供应协议。 2.为保障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料工期、进度需求,竞得人生产加工能力必须与项目用料需求匹配。如不能保障正常供应,需承担相应责任,由此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前期工作投入(包括《资源储量报告》、《价款评估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费用总计21.*元,竞得人竞得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后,应一次性支付给第三方报告编制单位。 4.出让人提供的出让采矿权及相关设施资产的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出让公告所表述的采矿权及相关设施资产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 (略) 对出让采矿权及相关设施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竞得人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出让收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本次出让采矿权为一次性出让,采矿证到期后不办理采矿权延续,竞得人应当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要求进行办理。 6.采矿权出让收益采取一次性缴纳,竞得人应当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要求一次性进行全额缴纳。 7.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8.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9. (略) 联系方式。联系人:杜先生,尹先生;联系电话: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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