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通川区 (略) (略) 大楼项 (略) 通川区巴渠东路99号,占地面积为5713m2,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可知,地 (略) 停车场;历史上主要为耕地、荒地,经调查分析,无可能的潜在污染源。
周边地块无生产工业企业,经调查分析,污染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土壤中砷、镉、铜、铅、镍、汞、铬、锑、钒等重金属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见异常。
经过第一阶段调查可得到结论: (略) 通川区 (略) (略) 大楼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环境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