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 (略) 有机更新项目(一期)》经专委会评审通过,目前已形成报批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为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中流击水节点主题雕塑——跨域时代之门,寓意中江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开启新时代之门,继承与发展“不怕困难,敢于牺牲”的中江精神, (略) 建设新风貌。本景观水帘工程包括水帘设备、投影设备、音响设备、土建构造、雕塑钢结构等。
二、对上述规划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2日)内,持身份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到我局反映意见。要求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上述方案。
书面材料提交地址: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楼
(中江县凯江镇荷花街)
申请地点: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8-*
附件:效果图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