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5日)
项 目 名 称 | 梁平区2024年县道安防提升工程(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比 选 人 | (略) 梁平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23-* | ||
代理机构 | 重庆三 (略) | * | |||
梁平区2024年县道安防提升工程(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 (略) | 投标报价(元) | *.96 | ||
工商注册号 | *050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梁平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人: (略) 梁平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1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三 (略) 2024年7月31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或者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