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00吨高强度紧固件项目 | (略) 镇海区澥浦镇兴业东路18号B23-1 | 宁波瑞 (略) | 宁波瑞 (略) 成立于2019年8月, (略) (略) 镇海区澥浦镇兴业东路18号B23-1,主要从事紧固件制造生产。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冷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排放,最终进入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海。 2、噪声防治措施 ①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②合理布局,要求车间实墙封闭处理。③设备应经常维护,加强管理。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委托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油、抛光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2 | 精密轴承改建项目 | (略) (略) 街道庄俞南路639号五号楼 | (略) |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轴承生产的企业,2020年5月,企业委托宁波中善 (略) 编制《年产1000万套精密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以(镇环许【2020】104)号的文件通过项目的审批(批复详见附件6);2020年8月,企业完成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2022年,根据企业内部规划, (略) 投资再投资370万,增加设备和提升产品品质,实施精密轴承改建项目。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治理 清洗废气由与设备密闭连接的集气口收集后经工业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楼顶P1排气筒15m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岚山净化水厂处理达到标后排放。 3、噪声治理 ①合理布局,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治理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处置;金属泥、废包装桶、废滤芯、废油、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
3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777号吾悦广场三期19号楼1-4室、1-5室 | (略) 芭比堂 (略) 吾悦分公司 | 企业拟投资100万元实施“ (略) (略) 建设项目”,租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777号吾悦广场三期19号楼1-4室、1-5室的闲置商铺作为经营场所,租赁面积为200.73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最大接诊、接待宠物约3120例,其中宠物诊疗1320例(含手术诊疗50例)、宠物美容1800例,住院室可容纳16只宠物,寄养室可容纳20只宠物。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宠物及其排泄物异味、污水处理装置异味和酒精消毒废气。医院配有专人及时清理粪便等污物,经常冲洗笼具和地面;经营区域加强通风换气、采取紫外消毒灯消毒后排放,定期进行地面及墙面保洁和室内消毒,喷洒去味剂除臭,避免异味及病菌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禁止在动物病房等易产生异味区域设置排风口。根据同 (略) 类比,落实上述措施后,院区范围内基本无臭味。 (2)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地面及笼具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达标后排放(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①加强医用设备、空调外机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空调外机设置于经营场所东侧,对空调外机加装减振垫、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②工作人员合理喂食,避免宠物因饥饿、口渴而发出叫声;同时减少人为的骚扰、驱赶宠物,如宠物吠叫时可通过喂食、安抚等措施即可使平静下来,必要时采取戴嘴套等方式控制宠物叫声,四周墙体采用实体隔墙减少宠物偶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③合理布局诊室、设备用房,美容室设置于经营场所南侧,远离北侧敏感点,设置隔声门窗,在设备使用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 (略) 营业期间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 (4)固废: 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暂存在危废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4 | 静远芭 (略) 建设项目 |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静远西路355号、359号 | (略) 镇海静远芭比堂 (略) | 企业拟投资100万元实施“静远芭 (略) 建设项目”,租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静远西路355号、359号的闲置商铺作为经营场所,租赁面积为165.44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接诊、接待宠物约11800例,其中宠物诊疗6000例、宠物美容5800例,住院室可容纳19只宠物,寄养室可容纳8只,手术室为1间。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宠物及其排泄物异味、污水处理装置异味和酒精消毒废气。医院配有专人及时清理粪便等污物,经常冲洗笼具和地面;经营区域加强通风换气、采取紫外消毒灯消毒后排放,定期进行地面及墙面保洁和室内消毒,喷洒去味剂除臭,避免异味及病菌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禁止在动物病房等易产生异味区域设置排风口。根据同 (略) 类比,落实上述措施后,院区范围内基本无臭味。 (2)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地面及笼具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达标后排放(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①加强医用设备、空调外机等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更新,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空调外机设置于经营场所南侧,对空调外机加装减振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②工作人员合理喂食,避免宠物因饥饿、口渴而发出叫声;同时减少人为的骚扰、驱赶宠物,如宠物吠叫时可通过喂食、安抚等措施即可使平静下来,必要时采取戴嘴套等方式控制宠物叫声;③合理布局诊室、设备用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室内,设置隔声门窗,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四周墙体采用实体隔墙,在留观室、美容室等区域设置双层隔声窗以减少宠物偶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略) 营业期间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 (4)固废: 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动物尸体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暂存在危废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5 | 镇海 (略) 建设项目 | (略) 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城河东路122、126、128号 | 宁波镇海 (略) | 企业拟投资100万元实施“镇海 (略) 建设项目”,租 (略) 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城河东路122、126、128号的闲置商铺作为经营场所,租赁面积为124.52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接诊、接待宠物约2500例,其中宠物诊疗2300例、宠物美容200例,住院区可容纳12只宠物,寄养室可容纳8只,手术室为1间。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宠物及其排泄物异味、污水处理装置异味和酒精消毒废气。医院配有专人及时清理粪便等污物,经常冲洗笼具和地面;经营区域加强通风换气、采取紫外消毒灯消毒后排放,定期进行地面及墙面保洁和室内消毒,喷洒去味剂除臭,避免异味及病菌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禁止在动物病房等易产生异味区域设置排风口。根据同 (略) 类比,落实上述措施后,院区范围内基本无臭味。 (2)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地面及笼具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洗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达标后排放(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镇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①加强医用设备、空调外机等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更新,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空调外机设置于经营场所西侧,对空调外机加装减振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②工作人员合理喂食,避免宠物因饥饿、口渴而发出叫声;同时减少人为的骚扰、驱赶宠物,如宠物吠叫时可通过喂食、安抚等措施即可使平静下来,必要时采取戴嘴套等方式控制宠物叫声;寄养室设置于经营场所南侧,四周墙体采用实体隔墙,减少宠物偶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③合理布局诊室、设备用房,设备均放置于室内,在使用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 (略) 营业期间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 (4)固废: 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宠物尸体暂存冰箱并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