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二期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服务(项目编号:FCZC2023-C3-*-FZJT)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二期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C2023-C3-*-FZJT
采购计划文号:DXZC2023-C3-00491
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二期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元)。
采购需求: (略) 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二期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材料试验服务一项,检测内容为常规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沉降观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水电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道路工程及室外给排水工程检测等检测内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检测服务期:服务期限(按工程进展时间进行检测),所有质量检测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 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上的检测范围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认定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专业从事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名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线上提交。(注: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电子标需要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如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供应商可授权采购代理机构解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递交: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法正 (略) *@*q.com。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 (略) 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无法通过政采云“异常处理”端口处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5.监督部门: (略) 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70-*
6.相关业务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CA咨询(汇信公司)客服热线:400-888-4636
“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永金街58号
联系方式:黄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 (略)
地址: (略) 民族大道137号春晖花园A区写字楼10楼1002号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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