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对涿州安 (略)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公示,根据审查结论,参考受理公示意见反馈,现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须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建设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范阳东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
一、涿州安 (略) 建设工程项目 | |
建设单位 | 涿州安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桃园街道冠 (略) 场南口东侧10米 |
环评机构 | 河北 (略) |
项目概况 | (一)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租赁场地2919.78m2(约4.08亩), (略) 内现有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7500m2。其中,设置门诊及辅助科室1600m2,男病房区1800m2,女病房区1400m2,托养及开放病房区2700m2。 (二)生产规模 项目建 (略) 病床数180床, (略) 救治量500人次。门诊服务10000人次。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现有建筑进行建设,施工期不存在土建施工工程,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新购置的生产设备运输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 为减少施工期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在12:00-14:00、22:00-次日6:00期间作业,并且设备安装均在车间内进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废气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煎药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一体式污水处理站密闭,并保持微负压,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致绿化带无组织排放;煎药废气由煎药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风扇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烟道口排放。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情况下,停工检修,确保正常生产,避免废气超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废水为医护人员生活污水、住院病房废水、食堂废水、门诊病人废水、检验室废水、卫生清洁废水、煎药废水。检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护人员生活污水、住院病房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上述废水汇同门诊废水、卫生清洁废水、煎药废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西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3.噪声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水泵、污泥泵、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加装隔声罩、基础减震。降低噪声影响,确保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固废为中药渣、废活性炭、未与病人直接接触的输液瓶、管等、厨余垃圾、废食用油、医疗废物、化粪池及污水站污泥、栅渣、过期药品、废液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中药渣、废活性炭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未与病人直接接触的输液瓶、管等,外售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厨余垃圾、废食用油交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2)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化粪池及污水站污泥、栅渣、过期药品、废液存放在厂内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泥、栅渣不在危废间内储存,石灰消毒后,定期清运),集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