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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南发改审〔2024)33号
关于南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南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立项的请示》及
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
设施,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经研究,同意实施南县中
(略) 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2-*。
二、项目地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南县南洲
镇。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改造面积2780平方米(其中手术室改造
升级1100平方米;ICU改造480平方米;急诊科改造600平方
米;拟新建介入中心,建设面积300平方米)。医院信息化建
设提质升级(含软件、配套硬件、机房改造、网络整改及等级保
护)。医用设备购置:直线加速器、微电脑化疗泵、心血管造影
机、放射防护设备、医学影像管理系统、CCU病房设备、80OmA
大型C臂机、除颤器、心电监护仪、急救车等108台套。
三、项目单位: (略) ,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建设的全
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和资金管理
负总责。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元,
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
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
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
计,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
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我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
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
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
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
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知改烫
南县泼展和改革局
2年1月3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