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丰都县高滩水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丰都县高滩水厂工程
建设单位:重庆 (略) (业主单位)
建设地点:丰都县名山街道古家店村七组
建设内容:丰都县高滩水厂工程位于丰都县名山街道古家店村七组,设计供水规模为5000m3/d,取水水源为高滩水库,取水方式为浮船取水,建设内容包括取水部分(配套原水输水管线)、水厂厂区部分(常规水处理设施、送水泵房等)、配水部分(配套供水干管)。其中,原水管A线长度DN400PE管1089m;配水管道包括出水管B线和出水管C线,B线为DN200球墨铸铁管道1902m,C线为DN200球墨铸铁管道3602m;另建成1条水厂至北岸自来水厂供水管线,采用DN200球墨铸铁管,长度2442m,场镇管道沿街道边人行道敷设,村社管道主要沿乡村公路敷设。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1月0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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