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新能源及工业铝材全生命周期绿色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高岽脑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产品方案:本项目年产ADC12/A356.2铝合金锭10000吨、1系3系5系6系合金铝锭/铝棒80000吨、铝型材10000吨。 建设内容:新建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等主体工程;有棚原料堆场、成品仓库等贮运工程,研发楼、宿舍等辅助工程,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辅助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固废废物暂存场等环保工程。 生产工艺:包括人工检查、熔炼、精炼、铸锭/叠锭、深井铸造、锯坯、均质、热轧、冷轧、冲压等。生产设备:包括熔炼炉、精炼炉、制氮机压缩空气螺杆机、铝灰分离机、冷灰机、皮带运输机、振动投料机、高速球磨机、斗提机、高速筛分机、振动机、斗提机、钢丝绳卷扬机铸造机、油压模具倾翻装置、冷却水离心水泵、冷却水循环水泵、冷却塔、行车、放棒大平移机组、入棒输送架机组、锯切割主机组、出棒输送架机组、自动定尺机组、铝屑压块机、棒炉、双开门时效炉、挤压机、光谱分析仪等生产设备。 原辅材料:清洁废铝(制铝锭原料)8856.108t/a、清洁废铝(制铝棒原料)90738.761t/a、纯铝锭3092t/a、硅476.96t/a、铜55.11t/a、铁163.65t/a、钛28.16t/a、锰55.11t/a、镁锭10t/a、精炼剂150t/a、打渣剂30t/a、乳化剂1.2t/a、天然气750万m3/a、氮气18万m3/a。 资源利用:用水由园区给水管网供给,项目总用水量为3841.56m3/d,其中生产用水量为3800m3/d,生活及绿化用水量为41.56m3/d。新鲜水用量为107.11m3/d,工业重复用水量为3723.65m3/d,工业重复用水率为98%。项目用 (略) 政电网引入,年耗电量约为1925.18万kW·h。天然气耗量750万m3/a。 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约300人,工作制度为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全年工作时数为7200小时。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80万元,占总投资额度的1.7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1号厂房产生的铝合金生产废气、合金铝棒及型材生产废气。 铝合金生产废气、合金铝棒及型材生产废气:主要来自天然气燃烧+熔炼+精炼、铝渣回收废气、均热废气,污染因子为SO2、NOx、烟尘、HCl、氟化物、二噁英类、锰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1号厂房废气通过2套TA001、TA002(环境集烟罩+蜂窝蓄热陶瓷冷却装置+布袋除尘+三级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粉尘处理效率为99.5%、二噁英处理效率为70%,VOCs处理效率为60%,SO2处理效率为50%,HCl和氟化物处理效率为55%。 上述有组织外排废气中SO2、NOx、烟尘、HCl、氟化物、二噁英类、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中表3标准要求,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项目投产后,有组织外排废气中SO2、NOx、烟尘、HCl、氟化物、二噁英类、锰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年排放量分别为1.474t、12.388t、12.035t、3.01t、0.0999t、2.93E-08t、0.018t、0.1989t、0.216t。 (2)无组织废气 来源于车间无法收集的废气,污染因子包括SO2、NOx、烟尘、HCl、氟化物、二噁英类、锰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等,通过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SO2、NOx、烟尘、HCl、氟化物、二噁英类、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中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监控点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 无组织外排废气中SO2、NOx、烟尘、HCl、氟化物、二噁英类、锰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年排放量分别为0.053t、0.152t、12.123t、0.033t、0.0011t、4.9E-10t、0.018t、0.0011t、0.06t。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铝灰渣冷却水、铸锭、深井铸造、淬火冷却水,铝灰渣冷却水,定期补充新鲜水,铸锭、深井铸造、淬火冷却水经过循环水池沉淀后,定期清理循环水池底部杂质确保循环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 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桃江。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864m3/a,废水中CODcr、BOD5、氨氮、SS、总磷、动植物油的排放量分别为2.07t/a、0.99t/a、1.18t/a、0.20t/a、0.04t/a、0.10t/a。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球磨机、叠锭机、据棒装置、挤压机、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80~85dB(A)范围。 选用低噪声设备,关键部位加防震垫,加强绿化,利用建筑隔声,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金属杂质与废球40.08t/a、非金属杂质9.43t/a、废铁76.2t/a、废分子筛0.20t/a、废保温砖25t/a、废蓄热体材料1.0t/a、污泥5.0t/a;危险废物包括铝灰渣1250t/a、铝灰2394.73t/a、废活性炭1.44t/a、废布袋0.1t/a、喷淋沉淀渣20t/a、废机油1.0t/a、废乳化液1.2t/a、含油废抹布0.1t/a;生活垃圾90t/a。 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外售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200m2,设计堆高0.8m,有效库容约为160m3,一般固废按照种类分区整齐存放。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置过程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200m2,设计堆高0.8m,有效库容约为160m3,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设置排风机定期换风。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主动控制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分区防渗:1号厂房、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区、原料堆场地面自下而上采用防护垫层、1.5mmHDPE膜+保护层+水泥硬化、废水池采用1.5mmHDPE防水卷材和聚合物砂浆防渗,表层刷涂沥青,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固废库、仓库等一般防渗区地面自下而上采用防护垫层、1.5mmHDPE膜+保护层+水泥硬化;有防风、防雨淋措施,渗透系数≤1.0×10-7cm/s;生活区及配套工程等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地面硬化处理。 跟踪监测: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点(厂界北侧、污水处理站、厂界西南侧),监测因子pH、耗氧量、氨氮、Cu、Ni、Mn、Al、Fe、硫酸盐,监测频次1次/年;土壤跟踪监测点(1号厂房旁、危废暂存间旁、原料堆场旁),监测因子 pH、Ni、Cu、氟化物、Mn、氨氮、石油烃、二噁英,监测频次3次/年。 应急响应: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7、风险管控 项目通过加强设备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修设备,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建立“三级”防控体系,一级防控体系必须建设装置区围堰、罐区防火堤及其配套设施(如备用罐、储液池、导流设施、清污水切换设施等),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车间事故废水、废液的收集系统,本项目各生产车间及仓库墙脚设排水沟,发生事故时确保车间废水能引入应急事故池,不影响其他车间;二级防控措施包括建设应急事故水池及其配套设施(如事故导排系统),项目设置有一座250m3的综合事故水池,作为二级防控体系;三级防控措施为建设单位应建立企业与园区管委会的联系,一旦发生风险事故,能及时报告、及时响应。建议园区管委会在园区雨水排放口旁设置应急事故池或者在园区低洼区域设置应急事故池便于收集溢流至雨水管网的事故废水和收纳事故情况下受到污染的雨水,设置有相应应急能力的事故池,避免其直接进入周边水体;建议园区管委会依据相关规划环评、安全、应急防控相关法律规范及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园区三级防控措施。 7、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1号厂房边界外延50m的厂界外区域,硫酸钠烘干车间边界向外延伸50m区域范围。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8.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正常排放时,项目废水排入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其稳定运行造成冲击。 项目产生的噪声经有效处理后,厂界四周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在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措施后,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的泄漏以及事故池的渗漏、中间罐浸出液可能会对项目区的土壤、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根据预测,生活污水发生泄漏情形下,10d、100d、1000d预测时段耗氧量最大超标距离为18m,最大超标范围为95m2,各污染因子超标范围并没有超出厂界;环境风险可接受。 以上环保措施是可行的。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9、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投产后,本项目的CODcr、氨氮、NOx、VOCs排放量均可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NOx 12.394t/a、VOCs0.216t/a、CODcr0.49t/a、氨氮0.049t/a)。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16日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 (略) 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于2023年11月10日~11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在《 (略) 报》报进行了公示,在此期间,报纸公示了2次,征求意见稿公示的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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