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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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0.1条款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3.1条款表述不一致。 现澄清为:以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0.1条款中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 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保险)至700章的合计 金额 ,保险费率为:4‰;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 费率(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 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保险费率为:1.16%o;安全生产费(不含建筑工程一切 险 及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 、安全生产费)费率:1.5%;规定为准。 2.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八、资格审查资料(三) 近年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表中银行信贷证明,因西藏自治区及全国其他地区潜在投标人疫情原因,银行信贷证明在投标阶段不提供,如中标后,根据业主要求提供则提供。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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